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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房产证买卖合同会自动失效不一定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2019-09-17 11:46:17 作者:责任编辑NO。卢泓钢0469 浏览次数:9964  

文/图 羊城派记者 邓伟东 实习生 赵晓玲

漫画/陈春鸣

个案回放

明知所买房子未领证,仍然签约买卖

上一年5月底,广州的郭先生与业主乐先生缔结房子买卖合同,成交价为150万元。

两边约好,业主在一个月内将银行借款所需证件材料预备完全,交给买家郭先生处理借款批阅的相关手续;批阅通往后10个工作日内,买卖两边处理过户手续。

签约时,郭先生践约向乐先生交了5万元定金。

一个月后,因为乐先生一向无法供给所卖房子的所有权证,导致郭先生无法申办借款手续,继而不能进一步履行合同。事实上,直本年1月,乐先生仍未获得房子的所有权证。

与乐先生交涉时,郭先生要求免除房子买卖合同,交还5万元定金,并依照合同规则,向自己赔付违约金10万元和居间服务费3.3.万元。

但乐先生不认账,他辩解,签约时,两边分明是知道该房子没有获得房产证的,依据相关法令规则,未收取房产证书的房子是不能转让的。因而,他们签的房子买卖合同应属无效!

业主分明是在“走法令罅”(粤语,钻法令空子),自己所付的8.3万元就这样打了水漂,郭先生当然心有不甘,所以去找律师协助。

律师说法

所签合同只触及处理性强制性规则,因而具有法令效能

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的陈瑞莲律师指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处理法》第三十八条第(六)项规则:未依法挂号收取权属证书的房子不得转让。

但上述强制性规则,依据我国相关法例又分为效能性强制性规则和处理性强制性规则。

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〉若干问题的解说(二)》第十四条,只要违背效能性强制性规则的,才属无效。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处理法》第三十八条第(六)项在性质上应归于处理型强制性规则,不该作为确定房子买卖合同无效的法令依据。

因而,陈瑞莲律师以为,依据上述房子买卖合同的约好,两边应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银行借款所需证件材料预备完全,处理借款批阅手续。而依据相关规则,处理银行借款批阅手续,必定要有房子所有权证。因而,涉案房子买卖合同不会因无证而导致合同无效。

因为乐先生无法供给房产证,导致郭某无法按约好时刻处理借款手续,因而,卖方现已构成违约。

后来,在律师的协助下,郭先生向法院申述。案子审理后,法院终究判定免除该房子的买卖合同,判令业主乐先生向买家郭先生返还定金5万元、付出违约金4万元、补偿居间服务费3.3万元。

为此,陈瑞莲律师表明,买家在签署房子买卖合同前,应当细心核对房子的权属状况,尤其是要卖方出示有用的房子产权证书,并到政府相关处理部门细心核对。假如卖方在没有十足把握确保拿到房产证的切当时刻,就不要随意签定买卖合同,以防承当相关的补偿职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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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历 | 羊城派

责编 | 詹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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