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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海霞律师北京电视台《律师请就位》解读民法:遗嘱要件有哪些?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2021-02-26 16:06:53 浏览次数:280237  

  家中兄弟姊妹三人,母亲为何只把房产留给长子?

  已经应允的承诺,为何转眼避而不见?

  冷漠亲情的背后,究竟藏着怎样的隐情?

  面对外甥女模棱两可的态度,他该如何应对?

  今天,来到《律师请就位》寻求帮助的当事人孟先生,他的母亲生前留下一份遗嘱,将遗产房留给他。孟先生的母亲和弟弟相继去世后,当事人开始办理这套遗产房的继承。但是孟先生还有一个妹妹,妹妹现在已经去世了,她留有一个女儿,也就是孟先生的外甥女。孟先生要想成功办理房产过户,需要外甥女签字放弃这套遗产房的继承权。为此,孟先生曾多次联系外甥女,希望她能答应办理过户,可是外甥女却一直对他避而不见,不愿意办理相关手续。外甥女不愿配合的态度,令孟先生不知该如何是好,万般无奈之下,向我们栏目组寻求帮助,来维护他的权益。

  BTV科教频道《律师请就位》本周日(2月28日)21:00分的节目中,张海霞律师律师将为当事人支招。

  张海霞律师

  张海霞律师:

  北京市合同法委员会委员

  北京市优秀调解员

  北京晚报特约撰稿律师

  中国妇女杂志社撰稿律师

  北京广播电视台《律师请就位》特邀律师

  张海霞律师从事专业诉讼业务近二十年,专注婚姻、房产、继承、合同纠纷等法律业务。

  擅长房产疑难纠纷案件、离婚难度较大案件、继承难度较大案件、合同纠纷疑难案件等疑难复杂案件办理。

  从业以来发表各类学术论文30余篇,经典案例多次被《北京晚报》等媒体发表。

  案件回顾

  孟先生家里兄弟姊妹有三人,妹妹于2008年去世,而父亲也于1999年去世了。所以孟先生与他的弟弟来共同承担起照顾母亲的责任,一直过着安逸平静的生活,但是这份平静的生活渐渐的被打破了。

  2019年4月24号,孟先生的母亲突然离世,就在她离世的前两天,他的母亲留下了一份遗嘱。遗嘱内容里表示,孟先生的母亲将她居住的那套房子留给孟先生。母亲突然的离世,令孟先生悲伤难忍。

  而他的弟弟在母亲离世后不久,也去世了。在料理完亲人的身后事之后,孟先生便开始办理遗产房过户的相关事宜。因为孟先生的妹妹生前留有一个女儿,所以想要顺利的办理过户,必须要有外甥女配合做放弃遗产继承的公证。

  孟先生按照先前的约定,找到了外甥女,外甥女当时也表示愿意配合舅舅办理相关事宜。可令孟先生没有想到的是,外甥女回去之后就开始对他避而不见,总是以工作很忙,没有时间为由,来推脱不愿意办理相关手续,直到打电话不接,消息也不回。

  孟先生为了让外甥女配合他办理房产过户,表示愿意拿出两年的退休金给她,作为补偿,但是外甥女并未同意,也不说出她的想法。孟先生想要尽快完成遗产房的过户,出于对亲情的考虑,他不想和外甥女对簿公堂,想尽量能进行协商,可外甥女的拒绝配合的态度令他无可奈何。

  于是孟先生找到了我们栏目组,希望在我们的帮助下,可以顺利的完成遗产房的继承过户。那么外甥女是否愿意同孟先生进行协商,孟先生的诉求到底能否如愿达成呢?

  敬请收看本期节目内容!

  播出频道:北京广播电视台科教频道

  播出时间:每周日晚21:00(首播)、周日14:00(重播)

  张海霞律师联系方式:XV:1850033208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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